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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台中老树 市府补助地主地价税

更新日期:2016-06-13 2798

台中市已公告的受保护树木所在地,除部分土地属国公有地外,尚有许多私有地所有权人。为鼓励各受保护树木所有权人对於台中老树的保护,台中市政府即日起实施受保护树木土地所有权人地价税补助,盼与民众共同为照顾老树尽一份心力。

台中市已公告的受保护树木所在地,除部分土地属国公有地外,尚有许多私有地所有权人。为鼓励各受保护树木所有权人对於台中老树的保护,台中市政府即日起实施受保护树木土地所有权人地价税补助,盼与民众共同为照顾老树尽一份心力。

市府农业局表示,受保护树木所在地的土地所有权人,於缴纳当年度地价税後,至次年3月31日止,可填具申请书,并检附当年度地价税缴款书或地价税课税明细表影本、土地所有权状或土地登记誊本、土地所有权人身分证正反面影本、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向农业局申请地价税补助,补助回溯自102年。

更多相关讯息及申请书下载请上网站http://210.69.115.31/GLRSout/NewsContent.aspx?id=15692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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