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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转热戏水风险增 中市公告10处危险水域、联合稽查守护市民生命安全

更新日期:2026-04-17 29
危险水域禁止水域游憩活动告示牌

天气渐热,进行水域游憩活动时,应避免前往野溪、河川等高风险水域,优先选择合法开放、设有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及配置合格救生员的场域。台中市政府已公告辖内10处危险水域,违规进入危险水域从事游憩活动者,先予劝离,如拒不配合将依「发展观光条例」裁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观旅局说明,大甲溪、乌溪、头汴坑溪等野溪因地形复杂,导致水流湍急及水深不一,容易发生暗流、漩涡情形,潜藏高度风险,尤其梅雨季节强降雨,可能造成溪水暴涨,增加意外发生风险。多数野溪水域未设置安全设施与救援机制,一旦发生意外,恐怕难以即时应变与救援,风险不容轻忽。

台中市政府已公告辖内10处危险水域( https://www.tourism.taichung.gov.tw/16592/16596/16658/283065 ),明确标示禁止从事戏水、游泳、跳水等水域游憩活动,并设置相关警示设施,提醒民众务必遵守公告事项;中市府每年4月至11月联合警察局、消防局、教育局、水利局及区公所等单位,办理危险水域联合稽查,并於暑假戏水旺季加强巡查及劝导作业。

如有戏水需求,应优先选择合法且安全管理完善的场域,例如设有救生员、救生设备及水域公告的水域游憩场所,或前往水上乐园及合法游泳池 ( https://www.sport.taichung.gov.tw/2419024/2428366/2447530/2458361)等场域,活动环境较具保障,如遇突发状况也可即时获得协助,有效降低意外风险。

从事戏水活动时,务必牢记「防溺十招」,包括选择合法安全地点、注意天气变化、下水前充分暖身、避免疲惫或酒後下水、不穿着吸水性强之衣物、避免从事危险行为、随时留意同伴状况、孩童应由家长全程陪同、避免单独下水,以及学习基本自救观念等;建立正确戏水安全意识,降低溺水风险,确保自身及同伴安全。

如发现有人溺水,切勿贸然下水施救,应遵循「救溺五步」原则,即「叫、叫、伸、抛、划」。首先大声呼救,并立即通报119(消防局)、118(海巡署)、110(警察局)或112(急难救助),再利用延伸物、漂浮物或大型浮具协助待救者,并等待专业救援到场处理,避免因贸然施救而造成二次事故,确保救援安全。

观旅局呼吁,前往海边或从事水域游憩活动前,可善用「台中海域即时海象资讯网」(https://taichung.travel/ocean-realtime/)」,即时查询风浪、潮汐及天候等资讯,提前掌握现场海象与活动风险,评估是否前往及从事相关活动,以确保活动安全。

联络人:台中市政府观光旅游局 张科长

联络电话:04-22289111分机5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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