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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海洋运动推广协会办理创会10周年【标志设计、吉祥物设计】全国徵选活动

更新日期:2017-03-13 3687

壹、活动主旨
中华民国海洋运动推广协会将於106年(2017)成立10周年(以下简称本会),特举办成立10周年标志(Logo)及吉祥物(Mascot)之徵选,以作为本会成立10周年之纪念与创会10周年主题象徵之代表。
经由公开徵选活动,评选具代表性之标志与吉祥物,以广泛应用於本会各项文宣及活动中,使其达到宣传、识别,以及传递本会成立与服务宗旨之精神与效果。
贰、办理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民国海洋运动推广协会

壹、活动主旨
  • 中华民国海洋运动推广协会将於106年(2017)成立10周年(以下简称本会),特举办成立10周年标志(Logo)及吉祥物(Mascot)之徵选,以作为本会成立10周年之纪念与创会10周年主题象徵之代表。
  • 经由公开徵选活动,评选具代表性之标志与吉祥物,以广泛应用於本会各项文宣及活动中,使其达到宣传、识别,以及传递本会成立与服务宗旨之精神与效果。
贰、办理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民国海洋运动推广协会
参、徵选方式
  • 徵选对象:凡对本活动有兴趣者皆可参加。
  • 收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星期三)止,以邮戳为凭。
  • 收件单位:中华民国海洋运动推广协会。
  • 收件地址:10012台北市邮政第11812号信箱。
  • 洽询电话:0934-015-925  电子邮件:tmsatw0608@gmail.com
  • 徵选公布:得奖名单将於105年9月30日(星期五)前揭晓(专函通知),并公布於本会网站(http://www.tmsa-tw.org.tw/sports/)与粉丝团专区。
  • 送件时请确认是否含徵选报名表【附件一】、纸本图稿【附件二】、授权同意书【附件三】、已烧录作品电子图档之光碟,将所需资料置入同一信封袋中,并於邮件信封外黏贴A4大小之封面【附件四】,以挂号邮寄方式寄出,始得完成报名手续,不合格件不予受理。
  • 参赛作品以每个项目每人一件为限,且符合未曾出版及发表(含雷同)之原则。
  • 录取结果将通知获奖人员并择期公开颁奖,得奖作品於本会网站公开呈现。
肆、设计原则
    以本会宗旨与任务(请参本会网站)结合世界海洋日等作为设计主轴,参赛作品请以「海洋活动」主轴进行发想,并结合每年6月8日「世界海洋日」特色,呈现健康活力之运动简单意涵或意象,以传递海洋运动与世界海洋日等创作精神。
伍、徵选项目
  • 成立十周年纪念标志(Logo)
  1. 设计理念与涵义说明,以300字为上限。
  2. 检附徵选报名表【附件一】与授权同意书【附件三】,以电脑打字详细填写;并将图档排版於纸本图稿【附件二】中,以彩色印刷方式输出。
  3. 以电脑绘图完稿,并烧录於光碟中,内容需包含:
  1. 图稿之电子档(限以*.ai、*.psd、*.tiff等档案规格,解析度300 dpi以上)。
  2. 前述档案转制之「*.pdf档」。
  1. 作品规格需符合有利於平面印刷或放大展示之运用性。
  • 吉祥物(Mascot)
  1. 吉祥物名称、设计理念与涵义说明,以500字为上限。
  2. 检附徵选报名表【附件一】与授权同意书【附件三】,以电脑打字详细填写。
  3. 参赛作品不限手绘、电脑影像输出或立体作品,手绘或电脑输出一律以A4纸张规格之彩色图像呈现於纸本图稿【附件二】中,立体作品高度以不超过30 cm为限。
  4. 作品规格需符合有利於平面印刷、立体成形或放大展示之运用性。
  5. 第一名得奖作品於得奖後,需配合缴交吉祥物布偶制作图稿之电子档(正面、侧面、背面)。
陆、评审方式
  • 评选时将考虑其代表性、完整性、创意性及特色等。
  • 初选:由主办单位聘请学者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并依下列评审标准初选,初选後选出入围作品,「标志」及「吉祥物」各择5件入围。
  1. 标志评审标准:代表性占40%,创意占35%,特色占25%。
  2. 吉祥物评审标准:代表性占30%,创意占30%,特色占20%,亲和力占20%。
  • 决选:将入围作品公布於中华民国海洋运动推广协会网站(http://www.tmsa-tw.org.tw/sports/),进行网路人气票选及学者专家评选成绩之总和为结果,成绩计算比重为网路人气票选占30%,学者专家评选占70%。
  • 得奖名单将於中华民国海洋运动推广协会网站公告(http://www.tmsa-tw.org.tw/sports/)。
柒、录取名额及奖励(奖金或折合等值之商品)
  • 标志(Logo)徵选:
第一名:1 名,颁发奖状乙纸及奖金5,000元或折合等值之商品。
第二名:1 名,颁发奖状乙纸及奖金3,000元或折合等值之商品。
第三名:1 名,颁发奖状乙纸及奖金1,000元或折合等值之商品。
  • 吉祥物(Mascot)徵选:
第一名:1 名,颁发奖状乙纸及奖金5,000元或折合等值之商品。
第二名:1 名,颁发奖状乙纸及奖金3,000元或折合等值之商品。
第二名:1 名,颁发奖状乙纸及奖金1,000元或折合等值之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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