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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通过提案要求文化部协助中市府建构中台湾影视基地

更新日期:2016-11-01 3864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通过提案要求文化部协助中市府建构中台湾影视基地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何欣纯、黄国书、张廖万坚、吴思瑶等立法委员,昨(31)日连署通过临时提案,通过要求文化部针对全台影视生态系愿景,协同各部会积极协助建构「中台湾影视基地」。台中市长林佳龙对此表示感谢,未来将与文化部更保持密切的联系,共同为台湾影视发展努力;另外,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亦表示,全力支持此案。

由立委何欣纯、黄国书、张廖万坚、吴思瑶等人连署提出的临时提案,指出台湾影视工业长期以来缺乏行销和资源有效的整合;而影视园区的设置,除营造国内影视产业环境,有助於培养人才与累积专业经验外,更能由民间或地方政府视其需求、条件与能量,藉由影视基地强化影视产业产的能量。

案中提到,目前由各县市提出需求,再由文化部整体评估规划,是推动影视产业与在地连结的重要政策。而台中市与台湾电影发展有深厚渊源,加上气候适宜,早期有许多制片厂和电影文化城都在台中设置,近年来更有「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一把青」等知名作品在台中拍摄取景。

对於台中市政府发展影视基地,委员们也认为有完整的规划,除雾峰打造水景主题拍摄基地、中台湾电影中心更持续争取扩大计画,并结合在地学界影视人才培训,同步发展软硬体,将成为台湾影视发展的基石。

提案要求文化部,应针对全台影视生态系的愿景,协同各部会积极协助台中市政府建构「中台湾影视基地」。提案最後照案通过。

台中市长林佳龙表示,感谢何欣纯、黄国书、张廖万坚、吴思瑶等委员的协助,这将有助於市府加速推动「中台湾影视基地」、「中台湾电影中心」等影视重大建设。未来市府会持续与文化部等中央部会保持联系,让相关计画顺利推行。

市府新闻局规划的「中台湾影视基地」,位於雾峰,占地3.12公顷的影视基地,拥有造浪池、深水池与2大1中共3座专业摄影棚拍,是国内首座公办民营、唯一的专业水景拍摄片场。已在10月20日正式动工,预计107年中完工。其中,包括导演李安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造浪池也将搬迁至此,成为全台仅有、更是台中最大的特色,市府将妥善保存供影视业者拍片运用。

而位处西屯区水湳的「中台湾电影中心」,延续原先规划包含资料典藏、电影放映和展演商业功能;为增加数位内容的丰富度,市府也与文化部合作争取ACG计画进驻,目前相关计画正在国家发展委员会审查中。若计画核定,将可使中台湾成为影视及ACG计画的发展重镇,并与产业相互串连,以原始规划为基础,加上更丰富多元的内容,让台中成为ACG产业的创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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