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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公布11处主要危险水域 呼吁切勿前往戏水

更新日期:2019-06-14 5094
中市府公布11处主要危险水域-呼吁切勿前往戏水

夏季来临,民众喜欢从事各种水上活动,台中市政府观光旅游局公布台中市太平区头汴坑溪一江桥等11处主要危险水域,呼吁避免前往戏水,市府也会持续加强执行联合稽查与劝导;水域活动请选择合法立案且设有救生员的游泳池或海水浴场等场地,避免意外发生。

台中市公告11处主要危险水域地点包括:1.太平区头汴坑溪一江桥附近水域、头汴坑溪蝙蝠洞附近水域、头汴坑溪仙女瀑布附近水域、头汴坑溪靠近护国清凉寺之中埔三、 四号桥下方水域。2.乌日区乌溪、猫罗溪及大里溪等水域。3.大肚区大肚溪(高速公路桥下)水域。4.东势区东势大桥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5.东势区沙连溪观瀛桥附近水域。 
 

6.东势区大安溪大峡谷水域〈苗栗县卓兰镇交界处〉。7.新社区及东势区龙安桥、天福桥等附近之大甲溪水域。8.和平区谷关到丽阳段之大甲溪水域、谷关神驹谷溪底之大甲溪水域、天轮电厂下方之大甲溪水域。9.石冈区石区水坝集水区水域、石冈水坝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10.丰原区自埤丰桥经大甲溪铁桥至后丰大桥下游500公尺处之大甲溪水域、软埤仔溪水域自角潭路角潭桥起至丰原大道止、葫芦墩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圆环北路止、八宝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三丰路止。11.大安区大安海水浴场。 
 

观旅局林筱淇表示,市府各单位全力执行防溺工作,确保民众生命安全,每年4月起均会同教育、水利、消防、警察等局,以及区公所、里办公处等各水域主管机关,针对11处主要危险水域执行不定期联合稽查取缔与劝导工作。今年5月底前已稽查21次,针对违规者开立劝导单劝导驱离危险水域现场,如不听劝导者,由水域主管机关依法裁处。 
 

观旅局呼吁,台中市公告11处危险水域地点,过去曾发生溺水意外事故,呼吁民众勿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从事任何水域活动,除了勿前往上述11处危险水域外,凡是有竖立警告牌的水域都不得从事水域活动。此外,夏季常有强降雨、骤雨发生,切勿前往野溪、河谷溪流、海边戏水游泳,以确保自身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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