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点 跳到主要内容区块
定位点

暑假旅游旺季订房争议多 中市府提醒消费者务必留意相关资讯

更新日期:2019-08-15 2360
暑假旅游旺季订房争议多-中市府提醒消费者务必留意相关资讯

现值暑假旅游旺季,多种订房消费争议层出不穷,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指出,近年因网路普及与第三方支付盛行,坊间出现各种订房网站,如Agoda、booking.com、Hotels.com、airbnb、trivago及trip.com等,此种订房网站多由外国外业者架设经营,发生问题时,较难即时处理;提醒民众使用订房网站,要多加留意相关资讯,以减少交易纠纷的发生。

法制局长李善植表示,只要是国内业者,不论消费者是直接向业者订房,或间接透过订房网站订房,都应该遵循交通部公告的「个别旅客订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消费者只要不是在住宿当天才通知取消订房解除契约,或无通知业者等情形外,业者都应以消费者通知的日期为计算基准,依比例退还预收的款项,或作为日後消费折抵。
 

李局长进一步表示,坊间有许多国内业者透过订房网站以比较优惠的价格贩售房间,但限制不可免费取消,或限制在入住几日前才可免费取消;如消费者违反前述限制条款而取消订房,业者就会收取相当於总房价的取消费用。
 

这些取消订房的条款明显违反「个别旅客订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业者仍应依规定以消费者通知的日期为计算基准进行退款,如业者拒绝依规定退款,消费者可检附相关事证,直接到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的网站或向业者营业地、消费地或消费者住居地的消费者服务中心,提出消费争议申诉。
 

李局长强调,如果消费者是向国外业者订房,因为我国法规不能直接规范国外业者,无法要求国外业者依消费者保护法与个别旅客订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等规定退款。
 

消费者如要进行跨国的消费申诉,除旷日费时外,因各国法令规定不尽相同,消费者未必能得到满意的结果。因此建议消费者如透过订房网站向国外业者订房,应详阅网站的相关条款规定,并就房型、金额、入住日期及取消订房条件等重要事项再三确认後,再行订房。
 

法制局指出,订房网站除取消订房退款的争议外,另一项较常见的纠纷为消费者在向订房网站预约订房後,到达住宿当地,却发现饭店业者没有订房纪录;因此呼吁消费者透过订房网站预定住宿後,出发前一定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预定住宿的饭店等业者再次确认订房状况。
 

此外,消费者如有任何消费上争议,可以在平日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利用市话或手机拨打全国性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付费电话),或04-22289111分机23800,或亲至台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现场谘询。

相关照片

返回页面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