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台湾元宵灯会-丰原灯区」创意花灯比赛
更新日期:2015-12-18 1.1万
为推动传统艺术教育与花灯创作的概念,延续传统民俗工艺技术之传承,透过本活动邀请台中市之师生创意思考,培养合作的精神,并开放一般民众及机关、社区团体参与,为灯会加入更多的创意,藉由花灯设计表现,实际参与这场年度盛会。
1.以传真或E-mail报名为主,参赛者填妥报名表後,寄至588@raise1688.tw(主旨请填「2016中台湾元宵灯会-丰原灯区创意花灯报名」)或传真04-25651647(以传真时间为凭,传真後请来电确认04-25682663)。请务必正确填写联络电话,以利连系作业。若有疑问可电洽承办单位睿志整合行销传播有限公司04-25682663或台中市丰原区公所人文课04-25222106#306-308。
2.学生组(高中职组、国中组、国小组)请以学校团体报名方式参加,每校参赛件数不限,请学校统一报名、收件及送件。社会组(含大专院校、社区社团、机关团体、一般民众)可采个人报名或团体报名方式参加。
3.本比赛办法及报名表电子档可至主办单位台中市丰原区公所网站下载查询(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一、目的:
为推动传统艺术教育与花灯创作的概念,延续传统民俗工艺技术之传承,透过本活动邀请台中市之师生创意思考,培养合作的精神,并开放一般民众及机关、社区团体参与,为灯会加入更多的创意,藉由花灯设计表现,实际参与这场年度盛会。
二、指导单位:台中市政府。
三、主办单位:台中市丰原区公所。
四、承办单位:睿志整合行销传播有限公司。
五、协办单位: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手续:
1.以传真或E-mail报名为主,参赛者填妥报名表後,寄至588@raise1688.tw(主旨请填「2016中台湾元宵灯会-丰原灯区创意花灯报名」)或传真04-25651647(以传真时间为凭,传真後请来电确认04-25682663)。请务必正确填写联络电话,以利连系作业。若有疑问可电洽承办单位睿志整合行销传播有限公司04-25682663或台中市丰原区公所人文课04-25222106#306-308。
2.学生组(高中职组、国中组、国小组)请以学校团体报名方式参加,每校参赛件数不限,请学校统一报名、收件及送件。社会组(含大专院校、社区社团、机关团体、一般民众)可采个人报名或团体报名方式参加。
3.本比赛办法及报名表电子档可至主办单位台中市丰原区公所网站下载查询(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七、比赛类别:社会组(含大专院校、社区社团、机关团体、一般民众)、学生组(分高中职组、国中组、国小组)。
八、主题:以「西游记」故事相关人事物为造型发想,结合本市意向、观光、文化概念为基础做延伸尤佳。
九、材质规格:
(一)花灯尺寸:
1.社会组:中大型花灯(长、宽、高至少2面达120公分以上,最大边长不得超过300公分)。
2.学生组(高中职组):中型花灯(宽60公分、高90至120公分、长150公分以内)。
3.学生组(国中组):小型花灯(宽30至60公分、高60至90公分、长90公分以内)。
4.学生组(国小组):小型花灯(宽30至60公分、高60至90公分、长90公分以内)。
5.作品规格特殊经主办单位同意者,得不受上述尺寸限制。
(二)花灯制作时需以完整的个体设计,材质以防水、牢固、安全为原则,并宜采环保素材,达到节能减碳之目标。
(三)花灯设计须以能平放式布置为主,不另提供悬吊设施。
(四)花灯均须由内部发光,每件作品总耗电量以不超过「240瓦」为原则,采用乾电池、探照灯或蜡烛者一律不收件。
(五)供电方式系以交流电110伏特为主。
(六)每组作品须设置「150公分以上延伸性插头」,以便连接电源。
十、奖励办法:
(得奖作品,将於2016中台湾元宵灯会-丰原灯区活动会场进行展出)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得奖者将於2016中台湾元宵灯会-丰原灯区活动会场颁发奖金与奖状,颁奖时间订定後另予通知得奖者。
(二)未事先报名之作品或未按规定时间缴件者,恕不列入评比。
(三)为维护活动品质与鼓励创作,必要时各奖项得予从缺或增额录取。
十二、收件、布置及展示:
(一)收件时间:105年2月1日至2月3日(上午9时~下午5时)。
(二)收件地点:台中市丰原区北湳里活动中心(丰原区三环路72号,葫芦墩公园第一区旁),收件地点如有变动将另予通知参赛者。
(三)展示期间:105年2月17日至2月29日。
(四)展示地点:台中市丰原区葫芦墩公园第一区(三丰路与圆环北路交叉口)。
(五)得奖之创意花灯,需配合主办单位规划於灯会活动期间公开展示,活动结束後,欲领回者,请各参赛者至展示地点自行领回,逾期未领回者,由承办单位迳行销毁。未得奖之创意花灯,欲领回者,请各参赛者於通知时间地点自行领回,逾期未领回者,由承办单位迳行销毁。
(六)作品展示区域将由承办单位依竞赛组别及报名编号规划,由参赛者自行布置。
十三、作品领回:
(一)请参赛者派员亲自至展示地点拆除领回。
(二)领回日期:105年3月1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止,逾时不领回者,由承办单位全权处理,不得异议。
十四、评审方式:
(一)评审委员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担任,标准为主题35%、技巧25%、灯光20%、创意20%。
(二)评审日期:105年2月4日。
(三)公布日期:105年2月5日。
(四)公布方式:台中市丰原区公所网站(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十五、注意事项:
(一)每件作品必须亲自制作,不得委托设计制作或为他人代工,违者取消参赛资格(不予评分)。
(二)每件作品不得超过规定规格,否则评审得酌予扣分,作品规格特殊经主办单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本活动得奖名额将依评审委员决议後订之,必要时各奖项得予从缺。
(四)作品於收件至领回期间,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损坏者,主办及承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五)每件参赛作品均由主办单位挂上标签统一标示。
(六)请慎选通电材料,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各组获奖之奖金,依规定扣缴所得税(超过19,999元者),并由主办单位依规定代扣缴。
(八)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拥有摄影、发行专辑及光碟等权利。
(九)相关资讯可至台中市丰原区公所网站查询(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十)本市得奖作品之指导教师奖励标准依「台中市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育人员奖励要点」办理。
为推动传统艺术教育与花灯创作的概念,延续传统民俗工艺技术之传承,透过本活动邀请台中市之师生创意思考,培养合作的精神,并开放一般民众及机关、社区团体参与,为灯会加入更多的创意,藉由花灯设计表现,实际参与这场年度盛会。
二、指导单位:台中市政府。
三、主办单位:台中市丰原区公所。
四、承办单位:睿志整合行销传播有限公司。
五、协办单位:台中市政府教育局。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手续:
1.以传真或E-mail报名为主,参赛者填妥报名表後,寄至588@raise1688.tw(主旨请填「2016中台湾元宵灯会-丰原灯区创意花灯报名」)或传真04-25651647(以传真时间为凭,传真後请来电确认04-25682663)。请务必正确填写联络电话,以利连系作业。若有疑问可电洽承办单位睿志整合行销传播有限公司04-25682663或台中市丰原区公所人文课04-25222106#306-308。
2.学生组(高中职组、国中组、国小组)请以学校团体报名方式参加,每校参赛件数不限,请学校统一报名、收件及送件。社会组(含大专院校、社区社团、机关团体、一般民众)可采个人报名或团体报名方式参加。
3.本比赛办法及报名表电子档可至主办单位台中市丰原区公所网站下载查询(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七、比赛类别:社会组(含大专院校、社区社团、机关团体、一般民众)、学生组(分高中职组、国中组、国小组)。
八、主题:以「西游记」故事相关人事物为造型发想,结合本市意向、观光、文化概念为基础做延伸尤佳。
九、材质规格:
(一)花灯尺寸:
1.社会组:中大型花灯(长、宽、高至少2面达120公分以上,最大边长不得超过300公分)。
2.学生组(高中职组):中型花灯(宽60公分、高90至120公分、长150公分以内)。
3.学生组(国中组):小型花灯(宽30至60公分、高60至90公分、长90公分以内)。
4.学生组(国小组):小型花灯(宽30至60公分、高60至90公分、长90公分以内)。
5.作品规格特殊经主办单位同意者,得不受上述尺寸限制。
(二)花灯制作时需以完整的个体设计,材质以防水、牢固、安全为原则,并宜采环保素材,达到节能减碳之目标。
(三)花灯设计须以能平放式布置为主,不另提供悬吊设施。
(四)花灯均须由内部发光,每件作品总耗电量以不超过「240瓦」为原则,采用乾电池、探照灯或蜡烛者一律不收件。
(五)供电方式系以交流电110伏特为主。
(六)每组作品须设置「150公分以上延伸性插头」,以便连接电源。
十、奖励办法:
(得奖作品,将於2016中台湾元宵灯会-丰原灯区活动会场进行展出)
组别 奖项 | 社会组 (含大专院校、社区团体、机关团体、一般民众) | 学生组 (高中职组) | 学生组 (国中组) | 学生组 (国小组) |
第一名 | NT$ 50,000元 【1名】 | NT$ 15,000元 【1名】 | NT$ 12,000元 【1名】 | NT$ 10,000元 【1名】 |
第二名 | NT$ 30,000元 【1名】 | NT$ 12,000元 【1名】 | NT$ 10,000元 【1名】 | NT$ 8,000元 【1名】 |
第三名 | NT$ 20,000元 【1名】 | NT$ 10,000元 【1名】 | NT$ 8,000元 【1名】 | NT$ 6,000元 【1名】 |
佳 作 | NT$ 8,000元 【10名】 | NT$ 5,000元 【10名】 | NT$ 4,000元 【10名】 | NT$ 3,000元 【10名】 |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得奖者将於2016中台湾元宵灯会-丰原灯区活动会场颁发奖金与奖状,颁奖时间订定後另予通知得奖者。
(二)未事先报名之作品或未按规定时间缴件者,恕不列入评比。
(三)为维护活动品质与鼓励创作,必要时各奖项得予从缺或增额录取。
十二、收件、布置及展示:
(一)收件时间:105年2月1日至2月3日(上午9时~下午5时)。
(二)收件地点:台中市丰原区北湳里活动中心(丰原区三环路72号,葫芦墩公园第一区旁),收件地点如有变动将另予通知参赛者。
(三)展示期间:105年2月17日至2月29日。
(四)展示地点:台中市丰原区葫芦墩公园第一区(三丰路与圆环北路交叉口)。
(五)得奖之创意花灯,需配合主办单位规划於灯会活动期间公开展示,活动结束後,欲领回者,请各参赛者至展示地点自行领回,逾期未领回者,由承办单位迳行销毁。未得奖之创意花灯,欲领回者,请各参赛者於通知时间地点自行领回,逾期未领回者,由承办单位迳行销毁。
(六)作品展示区域将由承办单位依竞赛组别及报名编号规划,由参赛者自行布置。
十三、作品领回:
(一)请参赛者派员亲自至展示地点拆除领回。
(二)领回日期:105年3月1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止,逾时不领回者,由承办单位全权处理,不得异议。
十四、评审方式:
(一)评审委员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学者担任,标准为主题35%、技巧25%、灯光20%、创意20%。
(二)评审日期:105年2月4日。
(三)公布日期:105年2月5日。
(四)公布方式:台中市丰原区公所网站(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十五、注意事项:
(一)每件作品必须亲自制作,不得委托设计制作或为他人代工,违者取消参赛资格(不予评分)。
(二)每件作品不得超过规定规格,否则评审得酌予扣分,作品规格特殊经主办单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本活动得奖名额将依评审委员决议後订之,必要时各奖项得予从缺。
(四)作品於收件至领回期间,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损坏者,主办及承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五)每件参赛作品均由主办单位挂上标签统一标示。
(六)请慎选通电材料,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各组获奖之奖金,依规定扣缴所得税(超过19,999元者),并由主办单位依规定代扣缴。
(八)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拥有摄影、发行专辑及光碟等权利。
(九)相关资讯可至台中市丰原区公所网站查询(http://www.fengyuan.taichung.gov.tw/)
(十)本市得奖作品之指导教师奖励标准依「台中市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育人员奖励要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