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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上路!109年1/1中市百货及购物中心内用禁用免洗餐具

更新日期:2019-12-13 2197
明年元旦起购物中心内用餐饮禁止提供免洗餐具

为持续推动减塑政策,行政院环保署今年8月8日修正公告「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新增百货公司业、购物中心及量贩店业限制使用对象,台中市百货公司及购物中心共15处,将从明年1月1日起优先实施,内用餐饮不提供「各类材质免洗餐具」,提醒业者依规办理。

环保局长吴志超表示,明年1月1日起,台中市15处百货公司及购物中心内用不提供免洗餐具(不包含连锁速食店及连锁便利商店业),若查获提供内用消费者免洗餐具者,将可依废弃物清理法处1,200元至6,000元罚锾。
 

对此,市府已於今年9月19日邀集列管对象举办法规说明会,加强宣导法规及因应方案,提醒业者依规办理,以免触法。
 

此外,为鼓励消费者养成「自备、重复使用、少用」的环保生活习惯,环保局近年积极邀请企业参与减废,鼓励业者提供消费者自备餐具优惠,目前台中市已有681家餐饮业提供消费者自备餐具优惠,176家业者提供自备购物袋等优惠。相关资讯可至台中市环保局资源回收网查询(网址: http://recycle.epb.taichun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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