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为旅客安全把关 旅宿业全面落实消防安检
为加强落实旅宿业公共安全,台中市政府观光旅游局昨(28)日函文台中413家旅馆落实消防法规,每年上下半年定期办理消防检修申报,并指派防火管理人不定时检测消防设备确保正常运作,不得擅自关闭消防设备,市府旅馆业联合稽查小组每周3至4日稽查排程,并将消防设备纳入检查重点项目,以维护游客住宿安全。
观旅局长林筱淇表示,旅馆业属於甲类营业场所,管理权人应委托合格之消防设备师或消防设备士,依「消防安全设备检修及申报办法」办理上半年及下半年度检修申报作业,检修申报项目包含灭火设备、警报设备、避难逃生设备等等,如未落实申报将依法处管理权人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监於日前消防公安事件,再次函文旅馆业者应落实消防安全检修及申报作业,遴用的防火管理人需不定时检测消防设备正常运作并做好例行性保养维护,确保消防设备功能正常运作。
林局长指出,为保障来台中住宿旅客的公共安全,去年观旅局首创办理旅馆业防火管理人复训,提昇防火管理人消防专业知识、落实消防防护计划及相关防火管理措施,确保本市每家旅馆业的公共安全,使每一位来台中旅游住宿的旅客,可享受本市旅宿提供之高品质服务,同时获得最高规格的住宿安全保障,今年观旅局将继续办理防火管理人复训,提升旅宿业公共安全。
此外,针对违法旅宿业及日租套房查缉,将透过市府联合稽查小组,於平日及假日加强稽查频率,凡查获违法经营事证,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裁处新台币10万至50万元罚锾,并勒令歇业。109年度观旅局已裁处25家日租套房,另查获42家经营事证裁罚中。另同一地点经查获并裁处2次以上者,除依规裁处罚锾外,并执行停止供水供电强制处分。
林局长重申,旅馆业务必强化并重视营业场域之公共安全,防患於未然,观旅局亦会持续积极为旅客住宿安全及品质把关,业者如有违反公安法规,除依法裁处外,并会同市府相关单位追踪至改善完成,确保让旅客在台中安心住宿及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