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兼顾水域安全 中市观旅局加强危险水域稽查
炎炎夏季水域游憩活动增多,为维护民众安全,台中市政府观光旅游局4月起邀集警察、消防、教育、各区公所等水域主管机关,针对台中市主要危险水域执行不定期联合稽查取缔与劝导工作并加强宣导,针对违规者开立劝导单,劝导驱离危险水域现场,如不听劝导者,由水域主管机关依法裁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活动,若具营利性质者则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活动,防疫期间兼顾民众戏水安全不间断。
观旅局提醒,台中市政府已公告之11处危险水域地点,皆潜藏着水流湍急、水域深浅不一、水下岩石多、小回流区、漩涡、深潭、暗流及低温等危险,易使民众靠近戏水失去戒心而造成溺水意外,过去曾多次发生溺水意外事故,呼吁民众切勿拿自己生命开玩笑;除公告11处危险水域外,凡有竖立警告牌的水域亦不得从事水域活动。
台中市政府公告之11处主要危险水域地点包括1.太平区头汴坑溪内城桥附近水域、蝙蝠洞附近水域、仙女瀑布附近水域、靠近护国清凉寺之中埔三、 四号桥下方水域;2.乌日区乌溪、猫罗溪及大里溪等水域;3.大肚区大肚溪(高速公路桥下)水域;4.东势区东势大桥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5.东势区沙连溪观瀛桥附近水域;6.东势区大安溪大峡谷水域〈苗栗县卓兰镇交界处〉;7.新社区及东势区龙安桥、天福桥等附近之大甲溪水域;8.和平区谷关到丽阳段之大甲溪水域、谷关神驹谷溪底之大甲溪水域、天轮电厂下方之大甲溪水域。
以及9.石冈区石冈水坝集水区水域、石冈水坝上、下游之大甲溪水域;10.丰原区自埤丰桥经大甲溪铁桥至后丰大桥下游500公尺处之大甲溪水域、软埤仔溪水域自角潭路角潭桥起至丰原大道止、葫芦墩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圆环北路止、八宝圳水域自大甲溪取水口起至三丰路止;11.大安区大安海水浴场禁止水域游憩活动之水域。
观旅局呼吁,民众切勿前往危险水域戏水,以保障自身安全;此外,目前仍为疫情警戒期,仍请民众务必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各项防疫规范及措施,落实做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