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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返乡入住防疫旅馆 中市府要求业者合理收费

更新日期:2021-12-17 2039
春节返乡入住防疫旅馆 中市府要求业者合理收费

台中市议会昨(16)日进行市政总质询,市议员朱暖英关心台中市居家检疫替代所(防疫旅馆)平均房价;对此,台中市政府观光旅游局说明,台中市居家检疫替代所一般标准双人房型每日房价介於2000元至4500元之间,其它五都介於1,500元至8,000元之间,需视旅馆区位地段、房型、服务设备而定;同时,市府也已函告业者合理收费,若不合理涨价将可依规裁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观旅局表示,市府对於新冠肺炎确诊者并无补助经费,而是对於居家隔离或居家检疫者在隔离或检疫期间,其家属连续入住台中市同一合法旅宿业14天,可申请补助住宿费用新台币5,000元,该补助专案自109年3月19日实施至今,核发补助275件;但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自今年6月27日起返台国人均需入住防疫旅馆或中央集中检疫所,自该日起,居家检疫者在检疫期间,其家属入住中市合法旅宿业,无法适用补助。

针对议员指称中市居家检疫替代所平均房价六都排第2,观旅局表示,居家检疫替代所是由旅馆转型成立,业者依房间坪数、房型、服务设备订价,中市居家检疫替代所一般标准双人房型每日房价介於2000元至4500元之间,而家庭房或豪华客房房价高一些;经调查其他五都防疫旅宿房价介於1,500元至8,000元之间,豪华客房超过1万元以上,仍需视旅馆区位地段、房型、服务设备而定。

观旅局指出,农历春节前返乡人潮大增,旅馆业者服务成本增加,经查12月份及明年1月份房价确实有高於11月份情形,已於9月16日及10月25日函告所有居家检疫替代所,111年农历春节前不应有不合理涨价情形,若业者向入住者收取房价高於原报备查的客房价格,将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及旅馆业管理规则第21条规定裁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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