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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某补习班教室变民宿 中市观旅局依法裁罚经营者

更新日期:2022-03-14 3075
台中某补习班教室变民宿-中市观旅局依法裁罚经营者

有关台中市某补习班疑改建为民宿违法营业,中市观旅局昨(18)日与相关局处再次前往现场联合稽查,该补习班大门深锁,联合稽查小组无法进入,但经比对相关纪录影像後,确认经营非法旅宿,观旅局今日已调查该地址建物所有权人,将依法函文陈述意见,查证实际经营者後,将依发展观光条例裁处。

观旅局表示,经营旅馆或民宿,应依发展观光条例领取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後,才能经营并刊登营业广告资讯,针对媒体报导某补习班教室变民宿,市府旅馆业联合稽查小组昨日再次前往稽查,经比对入住者相关纪录影像及搜证网路刊登广告後,认定其违规营业事证明确,将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规定,未领取旅馆业登记证经营旅馆业务部分,按房间数裁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勒令歇业;另刊登营业广告部分,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5-1条裁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观旅局已掌握该补习班违法事证明确,今日依行政程序法函文该地址建物所有权人陈述意见,厘清实际经营者後依法裁处,如该址如仍继续营业,除将按次处罚外,并对其执行停止供水、供电等处分。中市府对於非法旅宿业者绝不姑息,强力扞卫消费者及民众住宿安全与权益,请非法旅宿业者切勿以身试法,挑战公权力执法决心。

观旅局强调,非法旅宿潜藏公安危机,为保障旅客住宿安全与权益,再次呼吁民众,外出旅游住宿可事先至台湾旅宿网( https://taiwanstay.net.tw/ )查询台中市或全国各地合法旅馆或民宿,或於现场投宿前查看业者是否有悬挂「旅馆业登记证」、「民宿登记证」及专用标识牌,避免入住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保障自身权益与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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