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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春季旅展来了 消保官吁:考量疫情理性消费

更新日期:2022-04-22 2131
台中春季旅展-消保官吁-考量疫情理性消费

台中旅展自今(22)日起至4月25日为期4天在台中世贸中心展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提醒,民众购买礼券时,务必注意应有至少一年的履约保障,以及退券的退费方式。另外,部分礼券有「优惠期限」限制,目前国内疫情再起,建议消费者应考量该优惠期间是否符合需求,理性消费为宜。

法制局说明,今年春季旅展主办单位行销广告推出各餐券、住宿券及1元旅游商品竞标等促销活动。业者贩售具一定金额的住宿券、餐券,不论是纸本票券、电子票券,或是晶片(磁条)卡,原则上都属於主管机关公告「商品(服务)礼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所称的「礼券」,应依法规详载「发行人资料」、「面额」、「至少一年的履约保障机制」及「退券的退费方式」等内容。

此外,礼券是消费者「先付款、後使用」的预付型商品,依规定不能记载使用期限;但有部分礼券会记载「优惠期间」,这是指业者依礼券提供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期间,如面额800元礼券可兑换一客龙虾套餐(门市价1000元),优惠期间6个月。若消费者未於优惠期间内使用,虽无法兑换礼券记载的指定商品,但仍可向业者主张依礼券面额当作现金使用,或请求退券。至於业者推出免费赠券的促销活动,该赠品券则不适用前述的礼券规定,是可以「限定使用期限」。

法制局长李善植也提醒民众,由於近日新冠疫情升温,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自今年4月22日起,不特定人员参团旅游均须完成疫苗第3剂接种。所以,建议民众在选购旅游行程时,最好评估自身接种疫苗的期程,并看清出团日期、解约限制及退费方式,将疫情的可能发展性纳入旅游计画一并考量,再评估购买,才能健康乐游有保障。

另外,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台中市政府观旅局已督促策展单位应事先检视业者贩售的礼券须符合法规。旅展期间,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亦会协同观旅局及卫生局人员至展场抽查业者的销售情形。消费者如有任何消费疑义,可拨打消费者谘询专线「1950」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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