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观旅局核发首件露营场土地使用许可 辅导露营场合法迈向新进程
台中市政府观光旅游局为配合中央推动露营场合法化,经过积极辅导及审查,近日发出台中市首张露营场土地使用许可函,为露营场辅导合法迈向新的进程。观旅局表示,近日发出的首张许可函,土地座落於太平区,为1公顷以下的农牧用地,经市府农业、水利、都发、消防、环保、地政、经发局等多个单位共同会审,完成许可审核,是市府各单位共同努力的成果。
观旅局说明,1公顷以下位於农牧用地及林业用地的露营场,合法化程序分二阶段,第一阶段取得土地使用许可後,需依使用计画内容设置露营相关设施,并完成取得证明文件後,才能办理第2阶段的露营场设置登记;对於已取得第一阶段土地使用许可的业者,观旅局也会持续辅导业者申请第二阶段露营场设置登记,目前受理的案件多为第1阶段申请中,将陆续经相关单位会审通过後,核发土地使用许可。
观旅局指出,为加速辅导露营场业者合法化,市府辅导谘询团队,分别於和平区及市府阳明市政大楼举办露营场申请说明会,透过逐家访视辅导的方式,提供法令及申请作业疑义谘询,另於市府阳明市政大楼开设谘询柜台,提供专人辅导,每场次均预约额满。
观旅局补充,截至目前为止已办理6场次,共计有36家露营场业者接受辅导谘询,鼓励台中市露营业者踊跃报名参与,观旅局持续辅导业者依相关规定迈向合法化,保障游客权益及安全,为台中市打造旅游新亮点。露营场辅导相关详情,可至观旅局官网( https://www.tourism.taichung.gov.tw/2336232/Lpsimplelist )查询,或洽谘询专线04-27080065陈先生及04-22289111分机58223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