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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消保官旅展查获违法旅宿票券 不符规定下架停售或限期改善

更新日期:2016-05-31 5006
市府消保官旅展查获违法旅宿票券 不符规定下架停售或限期改善

乌日大台中国际会馆及台中世贸中心上周同时办理2场旅展活动,台中市政府消保官均前往现场稽查业者行销方式及贩售票券情形,发现有业者贩售无履约保证票券,或以订房订单收取足额房价,规避履约保证提供义务等违规情形,除当场要求业者下架停售或限期改善外,并呼吁消费者购券时,应选择有足额履约保证且为合法旅宿业的票券,以确保自身权益。

乌日大台中国际会馆及台中世贸中心上周同时办理2场旅展活动,台中市政府消保官均前往现场稽查业者行销方式及贩售票券情形,发现有业者贩售无履约保证票券,或以订房订单收取足额房价,规避履约保证提供义务等违规情形,除当场要求业者下架停售或限期改善外,并呼吁消费者购券时,应选择有足额履约保证且为合法旅宿业的票券,以确保自身权益。

市府消保官旅展查获违法旅宿票券 不符规定下架停售或限期改善

法制局长陈朝建表示,市府消保官此次於旅展中,除查获业者贩售无履约保证的住宿券外,也有旅行社贩售不特定日期的住宿券或餐饮券,甚至以不特定日期订单方式贩售旅宿服务,且收取全额费用,以上这些情况,一旦业者歇业无法提供服务,消费者将陷於求偿无门的风险;消保官均当场要求业者下架停售或立即改善,另於旅展结束後,移给各县市政府处理。

消保官於旅展中查获业者违规情形虽已逐年减少,但近日2场旅展仍发现各有违规情事发生,显见旅展主办单位还有改善空间。陈局长指出,为促进展场主办单位除吸引厂商进场设摊及消费者购票入场的利益考量外,也能为消费者权益把关,市府已提出「台中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加重展场主办单位的责任,须主动确认参展厂商及其贩售票券为合法旅宿业且有足额的履约保证,如未善尽查核责任,将可处3至10万元罚锾。

目前该草案已送议会审查,盼议员能予以支持、早日通过,落实旅展主办单位的查核责任,让台中市的旅展消费环境更友善,对消费者的保障更臻周延。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提醒,消费者如於展览结束後,对礼券有任何疑义,均可拨打消费者保护专线1950洽询,另如在展场上购买到无履约保证的礼券,欲解约退费,也可提起消费争议申诉,由各地方政府消保人员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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