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定古蹟新民街8号仓库屋顶拆一半 市府依法要求复原
更新日期:2016-06-07 5137
台中市政府今年1月12日公告东区新民街8号、10号仓库登录为「市定古蹟」,日前却发现8号仓库屋顶遭人拆除,市府已依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将台铁、建物所有权人及拆除者移送法办,并要求恢复原状。文化局并强调,市定古蹟公告内容详尽,并无台铁所说「公告不清」情形,希望未来与台铁加强共识,区域发展时也兼顾文资保存。
台中市政府今年1月12日公告东区新民街8号、10号仓库登录为「市定古蹟」,日前却发现8号仓库屋顶遭人拆除,市府已依文化资产保存法规定,将台铁、建物所有权人及拆除者移送法办,并要求恢复原状。文化局并强调,市定古蹟公告内容详尽,并无台铁所说「公告不清」情形,希望未来与台铁加强共识,区域发展时也兼顾文资保存。
文资委员4月16日现勘确认建物毁损情况,屋顶与屋架之系木虽遭破坏,但大木桁架还存在,仍有复原可能。市府要求依法恢复原状,并将本案移请司法单位侦办。
而针对台铁辩称市府「公告不清」,不了解市订古蹟公告范围。文化局表示,市府於105年1月12日公告,公告内容含括该些古蹟范围图、地段、地号、地籍图,台铁也有派员参加审议委员会议,应能确实掌握公告范围;且市府今年5月配合前站发展修正公告,同时将古蹟完整的门牌列出,并无台铁所称标的不清情形。
市府文化局表示,台中火车站及周边文化资产涉及台铁局规划及都市计画等多方面考量因素,建议台铁局及相关单位应从台中前後站整体规划的高度,并且於提升後站的区域发展、生活品质等相关问题,同时兼顾文化资产的保存,考量都市发展与文化资产保存双面向着手,期盼达成官方与民间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