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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無人機專章上路 中市府提醒註冊考照合法飛行

更新日期:2020-05-19 2605
遙控無人機註冊-操作及檢測規定.jpg

民航法無人機專章已於今年3月31日正式施行,自然人所有250公克以上無人機,須辦理註冊;操作2公斤以上無人機,需取得操作證,註冊及考取操作證需年齡滿16歲。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交通部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已開放民眾辦理註冊、檢驗及報名測驗,請民眾於活動前辦理相關手續,飛行時遵守相關規範,以維操作安全。

葉局長進一步說明,民航法規定,自然人所有250公克以上遙控無人機,須辦理註冊;操作2公斤以上遙控無人機,需取得操作證,註冊及考取操作證年齡限制為16歲以上。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所有遙控無人機,均須辦理註冊,並取得專業操作證。另外,民眾自行製造、使用的遙控無人機達25公斤,須辦理特種實體檢驗。
 

葉局長也提醒,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 https://mgrdrone.caa.gov.tw/ ),已開放民眾辦理遙控無人機註冊、檢驗及報名操作證學術科測驗,另外該系統也開放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申請能力審查(作業手冊審查)及飛航活動,請遙控無人機所有人及操作人於活動前應辦理相關手續,並遵守相關規範,以維操作安全。
 

另有關飛行規定,自然人僅可於民航局及市府所公告的禁止區域外,遵守民航法遙控無人機專章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飛行無人機。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因業務需要,可透過活動申請,於公告限制或禁止區域飛行,及排除民航法第99條之14規定之操作限制。
 

活動申請前,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須通過民航局能力審查(作業手冊審查),方具備活動申請條件,核准期限2年,活動申請須於作業15日前提出,若申請區域包含軍方禁止區域,則須於作業30日前提出,核准期限一次3個月,最多可延長至1年,相關資訊可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專區( https://www.caa.gov.tw/ )查詢。
 

交通局表示,除民航局已公告的禁、限航區、飛行場及航空站四周範圍,台中市相關禁止飛行區域可至市府交通局網站( https://bit.ly/2zA7aqd )或交通部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 https://mgrdrone.caa.gov.tw/ )查詢。另外,捷運綠線年底正式通車,捷運場站及軌道沿線周圍30公尺依規不得飛行無人機,請民眾保持安全距離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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